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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龙泉山灌区
管理处水利工程非农业供水价格的函
2012年1月4日 川发改价格函〔2012〕2号
四川省水利厅:
你厅转报《龙泉山灌区管理处水利工程非农业供水价格调整请示的函》(川水函〔2010〕1676号)收悉。现结合定价成本监审结论,核定龙泉山灌区管理处水利工程非农业供水价格如下:
一、新定龙泉山灌区管理处非农业供水价格。
1、工业贯流水价格为0.12元/立方米。
2、工业消耗用水价格为0.30元/立方米。
3、环境用水价格为0.12元/立方米。
二、供自来水厂用原水价格为0.25元/立方米。
三、以上价格从2012年2月1日起执行。
此复。